竞买规则
一、在公告刊登的截止时间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,需提供的文件和证件为:个人提供身份证(境外人士提供护照);企业和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。
二、保证金交付:因拍卖的特殊性,保证金必须在拍卖前到达指定帐户。现金、支票、汇票、本票均可,但定期或活期存折均不行。
三、竞拍号牌:竞买人凭领取的竞拍号牌参加竞拍,竞拍号牌不得转让,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四、起拍价:拍卖师报出的第一口价,如有人应价而无人加价,拍卖师不落槌,则代表该项拍品的价位未到委托书方确定的保留价,则不能成交。
五、底价(保留价):是委托方确定的最低成交价。
六、加价幅度:由拍卖师在开拍前确定加价幅度,拍卖师在拍卖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。
七、落槌成交:当出现最高应价且该应价到达保留价时,拍卖师三次报价,如无人继续再出更高价时,拍卖师以槌击予以确认拍卖成交,买受人当场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。
八、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,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,不得阻挠拍卖师正常的拍卖工作,更不得恶意串通、操纵、垄断等违法行为,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,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